心脏病母亲可否生育健康宝宝
核心提示:心脏病对于怀孕的女性来说,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考验,如果母亲患有心脏病的话是否可能生育健康的宝宝?母亲患有心脏病后遗传子女的可能性有多大?如何做才能让自己健康的度过这怀胎十月呢?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呢?
心脏病怀孕有何危险?
据统计,患有心脏病的准妈妈约占所有孕妇的1%,主要患的是风湿性心脏病(后天性心脏病)和先天性心脏病,两者比例大致相同。女性在怀孕后,心脏血管生理变化往往会造成心脏额外的负担,而生产过程中的阵痛、用力、体能消耗等,都会增加心脏负荷,如果心脏原来就不好,此时往往会出现心脏超出负荷现象,可能危及准妈妈和胎儿生命。
有病的心脏是否能担负妊娠和分娩,取决于心脏代偿功能。目前,医学上常常将心脏功能分为四级:
第一级:没有心脏病症状,身体活动不受限制,平常身体活动不致引起不适。
第二级:身体活动稍受限制,休息时并无不适,不过进行平常的身体活动即会出现疲倦、心悸、心绞痛和呼吸困难等症状。
第三级:身体活动受限制,休息时并无不适,不过在轻微身体活动后即有疲倦、心悸、心绞痛、和呼吸困难等症状。
第四级:任何活动都会不适,即使静止休息时也有心脏病症状,任何身体活动都加剧症状。
心脏功能分级是决定准妈妈是否能够顺利分娩的重要因素,通常心脏功能第一级和大部分第二级孕妇均能顺利生产。心脏功能第三级的心脏病孕妇因有1/3的人在怀孕期间会发生心脏代偿不足而衰竭,因此最好长期在医院卧床休息。而心脏功能第四级的患者最好不要怀孕。如果已经受孕,宜考虑早期中止妊娠。
温馨提示:虽然轻微的心脏病患者其胎儿死亡率未见增长,但早产儿和子宫内生长迟缓等情形仍比正常孕妇高。如此,下一代遗传先天性心脏病的比例也会增加。有研究表明,母亲或父亲有先天性心脏病,其下一代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比例可达1.8%(是正常人的六倍)。
哪些心脏病患者不宜受孕?
心脏病的严重程度,可以依心功能的分级来衡量,不论为何种类型的心脏病,都可将心功能分为四级。当心脏病患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宜怀孕:
1、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。
2、风湿性心脏病伴有房颤或心率快难于控制者。
3、心脏有明显扩大或曾有脑栓塞而恢复不全者。
4、有心衰病史或伴有慢性肾炎、肺结核者。
5、严重的二尖瓣狭窄伴有肺动脉高压的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脏畸形较严重或有明显紫绀的先天性心脏病而未行手术者。
如果患有上述心脏病,而发现已经怀孕,最好能做人工流产,以免妊娠晚期发生心衰而危及孕妇和胎儿生命。心功能在I—I级的心脏病患者虽然可以怀孕,但要加强产前检查,严密观察心脏功能,预防感冒,谨防心衰发生。如果是妊娠晚期则应住院待产。
心脏病孕妇需要注意些什么?
1、每天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,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。
2、要避免或及时治疗贫血。如果心脏病孕妇患了贫血,会加重心脏的负担,造成恶性循环,容易发生心力衰竭。
3、防止感染。任何感染,包括牙龈化脓、上呼吸道感染,都应尽早治疗,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。
4、用药上特别小心,尤其是强心药。一般情况下不主张使用,除非是孕妇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,尤其有心房颤动时。
5、小心使用抗凝剂。有的孕妇曾做过人工瓣膜移植手术者,须使用抗凝剂时,怀孕期间要多加注意。
6、必须做瓣膜切开术时:最好在未怀孕前做,若怀孕后,则应先行中止怀孕,再动手术为佳。
玛丽亚温馨提示:心脏病妇女能否怀孕,最终还是要视心脏的功能和疾病的性质来决定。
如果心脏病变较轻,能胜任日常体力活动或轻便劳动者,在怀孕和分娩时发生心力衰竭及其它并发症、紫绀的机会较少,而且年龄在35岁以下,在产科和心内科医师的定期检查下是可以怀孕的。
如果心脏病变较严重,轻微劳动便出现心悸、气急者,则不宜怀孕,因为这类病人的妊娠、分娩和产褥期心力衰竭的发生率超过47%。如果孕妇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伴有青紫的,胎儿流产、早产或死胎的风险性则更大。
此外,由于遗传的关系,孕妇本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,其胎儿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可能也大一些。所以,孕期必须定期做好产前检查,以便及早发现问题,若有异常应坚决果断尽快终止妊娠。以上我们的解释不知您是否清楚了,对于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并不是说不能怀孕,而是说怀孕后对于孩子的遗传性比较大,新生儿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几率比较大。
所以,建议大家最好是在孕前做个系统的检查,问问医生是否可以生育,生育后孩子的健康率会有多高,避免怀孕后出现更大的问题。如果你还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,可以直接点击文章下方的在线咨询 ,或者拨打我们的免费健康热线:027-88858965,我们的专家讲为您一一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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